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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临沂校区:
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立项项目及往年未结题的国创和省创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就项目结题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和时间
本次结题验收的范围为2022年校级及以上立项项目,2020年和2021年立项且尚未结题的国创、省创项目(结题项目清单见附件1)。
结题验收工作相关项目审核、数据填报时间:2023年5月19日--7月3日。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与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鲁教高函〔2019〕9号)相关规定,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予以终止,并收回资助的经费,终止项目首位指导教师不得参与下一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指导。
二、结题验收组织
(一)立项和结题工作评审小组
各学院成立以教学院长为组长的项目立项和结题工作评审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负责对各项目材料进行审核评价。
(二)省创项目、国创项目结题验收
1. 项目材料准备与结题验收标准
(1)学院组织各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登录山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http://cxcy.sdei.edu.cn/cxxl/Index),检查季度报告、中期检查报告是否完整提交,未提交的按格式要求提交。需要参加项目结题的,填报《山东省高等学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2)。各学院指定专人登录平台(账号、密码由项目负责人提供)进行网上检查。
(2)各学院联系项目负责人,收集项目申报书、季度报告、中期检查报告、结题申请书(相关模板见附件2-5)等资料的电子版和结题申请书纸质版,并报学院项目结题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3)各学院应于6月13日之前对各项目材料进行集中审核评价,组织结题验收。结题验收标准:
创新类项目:在完成一篇调查报告的基础上,至少完成以下成果之一:
至少1篇论文(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负责人为第二作者,指导教师为通讯作者)
至少一项研发专利(负责人为第一发明人)
团队至少有一个可运行的实物模型
负责人参加三大赛(互联网+、挑战杯课外学术竞赛、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并入围校赛
负责人参加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并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需提供和项目相关的参赛证明)
负责人参加中国高教学会目录内学科竞赛,并获得省级以上奖励(需提供和项目相关的参赛证明)
创业类项目:在完成一篇调查报告的基础上,至少完成以下成果之一:
项目负责人注册公司并获批科技型中小企业
2.项目成果填报
《山东省高等学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中的“三、项目成果”包括:公开发表的论文,专利、调查报告、软件(著作)、实物、竞赛获奖等。各项目负责人须如实填写,并在表中的“项目主要研究成果情况栏中一一列出。
3.结题验收结果
各学院综合考察文档规范性、项目完成情况、项目成效、项目报告与答辩四个方面,填写项目结题申请书中的学校评审意见和综合评定意见。评定等级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建议终止项目。项目研究未达预期目标的,验收结果为“不合格”;验收结果为“优秀”的,须符合“公开发表的论文,专利、软件(著作)、实物、竞赛获奖”条件之一。“优秀”项目比例原则上不低于结题通过项目总数的22%,不高于结题通过项目总数的30%。
4.结题申请书签字、盖章
(1)各学院验收结束后,于6月15日前将项目结题申请书纸质版(带专家签字、学院盖章)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盖章。
(2)验收项目以“项目名称”命名单独建立文件夹,将项目成果及支撑材料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于6月15日前发指定邮箱(qutdcxm@163.com),邮件名称“学院+2023年大创项目验收”。
5.结题申请书上传平台
经验收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扫描签字盖章后的结题申请书为pdf格式,并于6月26日前登录山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网上填写结题相关内容,并上传结题申请书PDF版扫描文档。
6.创新创业学院审核结题情况
结题验收的材料上传平台,创新创业学院组织结题审核。
(三)校创项目结题验收
校级项目结题由各学院负责最终审核,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一份项目调研报告或论文、专利等其他成果作为结题验收成果。结题验收结束后,各学院于6月15日前提交校级项目结题成果汇总表(见附件5)电子版,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
三、其他
1.材料报送地址: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嘉陵江校区中央院系区C1-3 203B),邮箱:qutdcxm@163.com
2.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创新创业学院陈老师,86759920
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