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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推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进一步激发师生的创新创业热情,提升创新创业能力,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现决定开展学生双创之星、双创优秀导师评选活动,入选者事迹在我校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设立专题宣传栏进行风采展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学生双创之星
1.评选对象
青岛理工大学全体在校生,学习成绩优秀,学风良好,思想政治素质高,遵守校规校纪,无不良记录,积极要求上进,社会责任感强。
2.评选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两项,其中第1项为必备项,第2-6项至少具备2项:
(1)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近三年学年综合成绩专业排名前50%;
(2)科技创新成绩突出。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和创造发明,已公开出版(发表)专著、发明专利;以第一作者身份(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发表高水平论文(核心期刊论文或EI/SCI检索论文)、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者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科研奖励等;
(3)积极参与全国性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竞赛活动,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竞赛等A类学科竞赛等中获得国家级奖励;或B类学科竞赛第一等级奖项;
(4)作为负责人积极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并获得国家级立项;
(5)积极开展创新创业类社会实践或社会服务,入驻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开展项目孵化,或在校期间作为创始人或合伙人自主创业,创办的公司须初具规模并发展势头良好,在一定范围或领域具有代表性。
(6)取得其他创新创业突出成绩或为学校赢得良好社会声誉的。
(二)双创优秀导师
青岛大学全体教职工,遵纪守法,拥有良好职业素养和道德情操,具备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创新创业意识。
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两项,其中第1项为必备项,第2-8项应具备至少2项:
(1)具备深厚学科基础或创新创业经验,熟悉领域发展趋势,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心创新创业教育,连续3年及以上担任创新创业课程教学、竞赛指导或项目孵化工作,年均指导项目不少于2项;
(2)热心指导学生参与科研活动,首位指导学生发表高水平论文,或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系列与A类学科竞赛等赛事中获得国家级奖励;或B类学科竞赛第一等级奖项至少2项;
(3)首位指导学生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获得国家级立项,并取得一定成果;
(4)积极从事创新创业教育,主持或主要参与校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类课程建设(如专创融合课程、创新创业基础课等),或开发具有特色的创新创业教学案例。
(5)积极带领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指导的创业团队成功入驻校级及以上创业孵化基地,并实现公司注册、融资(≥10万元)且稳定运营1年以上。
(6)首位发表关于创新创业教育类的核心期刊论文等;或者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到市级及以上(不含校级)创新创业教育类研究课题等;积极推动校企合作,促成1项及以上产学研合作项目,或为创业团队引入风险投资、产业资源(需提供证明材料)。
(7)担任省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评委,或受邀开展创新创业专题讲座、培训(校级以上≥2次)。
(8)取得其他创新创业突出成绩或为学校赢得良好社会声誉的。
二、评审材料起止时间
所有参评师生的研究成果或赛事奖项,均应在2020年6月至2025年5月期间。
三、评选数量及要求
1. 双创优秀导师共评选10名,每个学院推荐1—2名。
2. 学生双创之星评选40名,根据各学院人数、近三年目录内学科竞赛和大创项目国家级获奖数量为依据分配双创之星评选人数见下表:
学院
双创之星评选人数
管理工程学院
4
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6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
3
理学院
2
人文与外国语学院
商学院
土木工程学院
5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7
艺术与设计学院
总计
40
四、材料报送与要求
各学院负责开展评选工作,以学院为单位汇总报送评选材料,并于6月3日前将材料(附件1-4)电子版以“学院+双创优秀师生评选”命名发送至创新创业学院邮箱:qutchuangye@163.com,纸质版盖章后送至创院办公室C1-3-203B。
联系人:孟老师 联系方式:86759920
附件:
1.学生双创之星信息表
2.双创优秀导师信息表
3.XX学院双创优秀师生评选汇总表
4.照片和文字介绍
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