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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奖励在学科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本科学生团队和个人,根据《青岛理工大学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意见(修订)》(青理工校发〔2021〕68号)和《关于调整本专科生学校奖学金的说明》相关规定,现开展我校2025年度应届毕业生学科竞赛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审对象
2025年本科应届毕业生。
二、评审条件
(一)参评年度参加并获得学校认定的各类学科竞赛奖项和证书的团队或个人,可申请学科竞赛奖学金。学科竞赛奖学金评选赛事范围包括: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以及中国高教学会当年度目录内赛事(详见附件7)。
(二)参评此次学科竞赛奖学金的获奖项目负责人(获奖证书首位)应为我校2025年本科应届毕业生,所获奖项等级以获奖证书或获奖红头文件为准,落款时间应在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6月20日。
(三)参评学生应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参评学年内有纪律处分等情形者不可参评。
(四)参评学生应遵守学科竞赛相关赛事要求,如有被取消竞赛成绩、收回证书等情形,将取消获奖资格,并收回奖金和证书。
三、评审赛事范围及奖励标准
1.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获得奖项:
国家级:特等奖(金奖),奖励标准5000元/团队;一等奖(银奖/专项金奖),奖励标准3000元/团队;二等奖(铜奖/专项银奖),奖励标准2000元/团队;
省级:特等奖(金奖),奖励标准1500元/团队;一等奖(银奖/专项金奖),奖励标准1000元/团队。
2.在中国高教学会2024年度目录内赛事中获得国家级奖项,其中:一等奖(设特等奖的,特等奖按一等奖奖励),奖励标准1500元/团队;二等奖(设特等奖的,一等奖按二等奖奖励),奖励标准1000元/团队。
注:如同一竞赛项目在不同级别竞赛中获奖,按最高获奖等级进行奖励;若已发奖励后获更高级别奖项时,按奖金差额进行发放。
四、评审程序
1.提前告知。应通过召开主题班会等形式做好宣传,提前告知应届毕业生学科竞赛奖学金评审条件和评审要求等。
2.个人填报。2025年本科应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青理微学工“创新创业”-“学科竞赛获奖信息填报”功能,于6月20日前填报符合奖励条件的学科竞赛获奖信息。
3.学院初审。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学院学科竞赛获奖信息审核,对申报奖项是否符合奖学金评审条件进行初审,各学院审核提交截止时间为6月20日。
4.学校复核公示。创新创业学院复核学院上报初审信息,并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奖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5.发放。学校根据审批情况,完成奖学金发放工作。
五、报送材料及要求
各学院填写附件8信息汇总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黄岛校区C1-3 203B),电子版报送邮箱qutchuangye@163.com。报送截止时间:6月30日。
六、其他
1.各学院应全方位做好学科竞赛奖学金通知工作,确保应届毕业生获奖信息填报全覆盖,在填报规定时间内做到应报尽报、不漏一人。
2.非应届毕业生学科竞赛奖学金统一于当年度年底评审发放,不在本次发放范围之内。
3.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创新创业学院:李老师 85071559
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