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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院:
荣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青岛理工大学设立“荣华创新创业基金”,定向表彰在创新创业教育及实践活动中表现优秀的教师和学生。按照荣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青岛理工大学签订的“荣华基金”协议书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优秀教师与优秀学生的评选要求通知如下,请相关学院认真做好评审推荐工作。
一、面向对象及奖励标准
(一)评选对象及人数
土木工程学院、管理工程学院、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和商学院参与创新创业活动的教师和学生。每个学院推荐优秀教师2人、优秀学生4人。
(二)奖励标准
“荣华创新创业基金”奖励标准:优秀教师1000元/人,优秀学生1500元/人。
二、评审材料起止时间
所有参评师生的研究成果或赛事奖项,均应在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期间。
三、评审条件
(一)优秀创新创业指导教师评审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热心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
2.作为首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
3.作为首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获批国家级立项并完成结题;
4.作为首位指导教师,在中国高教学会发布的全国大学学科竞赛榜单目录内学科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及以上奖项(不含优秀奖);
5.教师(首位)发表关于创新创业教育类的核心期刊论文等;或者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到市级及以上(不含校级)创新创业教育类研究课题等。
申请人必须符合条件1,且至少具备2、3、4、5中一项;提供成果获奖证明材料,学院查验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审核存档复印件。
(二)优秀创新创业学生评审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创新创业类活动,学习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综合排名不低于前50%;
2.作为主要负责人(前2位),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
3.作为项目负责人(首位),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获批国家级立项并完成结题;
4.作为主要负责人(前2位),参加中国高教学会发布的全国大学学科竞赛榜单目录内学科竞赛,获得国家级及以上奖项(不含优秀奖);
5.学生发表关于科技创新的论文;或成功授权发明专利;或注册成立科技型创业公司,带动学生创新创业,发挥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审核与公示
1.学院初审公示。学院对申请人申请条件进行初审,初步确定学院推荐人选名单,并在学院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创新创业学院。
2.学校审核公示。学校对各学院推荐的“荣华创新创业基金”优秀师生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审核通过的获奖师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荣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备案。
五、材料报送与要求
1.申请优秀教师项目人员须填写《“荣华创新创业基金”优秀教师推荐表》(附件1),提供成果复印件(学院查验原件);
2.申请优秀学生项目人员须填写《“荣华创新创业基金”优秀学生推荐表》(附件2),提供成果复印件(学院查验原件);
3.以学院为单位汇总申报材料,审核合格后推荐;并填报《“荣华创新创业基金”优秀师生推荐汇总表》(附件3)。
4.各学院于2024年11月25日前报送推荐上述推荐材料,要求:附件1、附件2、附件3报送纸质版一式一份(个人签字、学院盖章);附件3电子版报送指定工作邮箱。
六、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李良洁 85071559
办公地址:嘉陵江路校区C1-3 203B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
工作邮箱:qutchuangye@163.com。
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