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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临沂校区: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4 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和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校创计划”)立项申报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省创计划”)项目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坚持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为载体,构建具有理工特色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体系,鼓励全日制本科学生(非毕业年级)开展项目式学习、科研训练、创新训练与创业实践等活动。
二、项目培育
1.各学院要在前期大创项目培育的基础上,进一步广泛宣传和引导师生组建团队,积极申报“校创计划”项目,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2.项目指导教师要切实履行责任,指导项目负责人组建稳定、高效团队,制订科学合理的研究计划,防止出现立项项目成员不积极参与研究、项目无法按预期实施等情况出现。
三、项目分类
“省创计划”“校创计划”实行项目制管理,分别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种类型,在类别上分为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
(一)项目类型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项目类别:
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和一般项目。
重点支持项目本着“有限领域、有限规模、有限目标”的原则,支持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项目持续深化研究和实践,鼓励开展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申报参见《2023年“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重点支持项目以外的均为一般项目,鼓励“国创计划”项目团队积极参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和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申报。
按照上级指标分配,我校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省级推荐名额仅有1个,各学院申报推荐的重点支持领域项目限额1个,完成院级评审后,由学校组织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复审。
四、申报要求
(一)立项计划
本次“校创计划”立项鼓励各学院广泛发动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积极申报。依据山东省教育厅立项推荐规则,按照不超过1/3的比例,在“校创计划”中择优推荐部分优秀项目申报“省创计划”,2024年“校创计划”各学院项目申报任务分配见附件2。
特别说明:我校执行“大创计划”四级分类,经学院评审立项但未入围拟推荐省级的项目为“院创项目”,推荐省级但未获批立项的为“校创项目”,推荐省级并获批省级立项的为“省创项目”,获批国家级立项的为“国创项目”。“校创计划”包括“院创项目”和“校创项目”两部分。
(二)参与人员
“省创计划”、“校创计划”项目面向全日制本科学生(非毕业年级),团队成员为3-6人(含项目负责人,总人数不超过6人,均为在校本科生),要求成员组成基本稳定,专业、能力结构较为合理。每位学生同一学年只能参与一个项目,2023年立项项目的负责人只能作为成员参与当年度立项,延期结题(2023年之前立项)项目负责人不允许参与当年度立项。
每个项目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第一指导教师必须为校内在编在职人员,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报送材料
各学院组织专家对本院申报项目认真评选和排序,杜绝任何形式的抄袭现象,保证项目质量。经学院评选排序、公示后的优秀项目统一报创新创业学院。报送材料包括:
1.项目申请书(附件3-附件5)电子版(命名要求:优先次序号_项目负责人姓名_学号_项目名称.pdf,纸质版(一式一份)
2.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6)纸质版加盖学院章(按优先次序汇总)。
3.立项和结题工作评审小组名单(附件7)。各学院成立以教学院长为组长的项目立项和结题工作评审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纸质版加盖学院章。
(四)报送时间
各学院请务必于2024年5月10日前将评审工作小组名单表纸质版(加盖学院章)交至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5月21日下午17:00前统一将立项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qutdcxm@163.com(不接受学生个人或团队单独申报),纸质版统一交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任何项目申报。
五、“省创计划”评审专家推荐
2024年“省创计划”项目继续采用各校专家互评方式。
1.评审专家推荐范围。推荐的评审专家应为获校级及以上立项建设的大创项目指导教师,且自愿参加省级大创项目评审工作,能按时认真完成评审任务。
2.各学院评审教师推荐。在教师自愿的基础上,学院积极推荐项目指导教师作为评审专家,推荐教师数量应不少于拟推荐省级项目数量的1/2,具体指标详见附件2。推荐的评审教师需填报《推荐专家信息表》(附件8),于2024年5月30日上午12:00前将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qutdcxm@163.com。
六、组织评审
创新创业学院根据学院往年申报组织、结题验收等情况,组织专家集中或网上评审并予以公示,择优推荐至山东省教育厅参评。“省创计划”推荐项目经公示后,由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http://cxcy.sdei.edu.cn/ 以下简称“省创计划平台”)完成网上申报工作,逾期未完成网上申报的项目取消申报资格,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取消资格的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推荐“省创计划”。
七、项目经费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升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教高字〔2021〕7号)中关于资金使用要求,区分学科专业特点、项目类型,分项目确定我校省财政资金使用标准,确保专款专用。按照《青岛理工大学关于下达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通知》要求给予立项项目一定的经费支持。项目负责人申报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统一按1万元进行预算,申报创业实践项目按1.5万元进行预算。
对在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工作无明显进展的项目,一经发现,学校将立即予以终止;未按计划进展或未达到预期目标的项目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不合格或中期检查不合格者立即终止项目。自项目中止之日起收回剩余资助经费。
八、其他
1.材料报送地址: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嘉陵江校区中央院系区C1-3 203B),邮箱:qutdcxm@163.com
2.其他未尽事宜,工作联系人:
陈老师 联系电话:86759920
附录:
1.2023年“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
3.青岛理工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
4.青岛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
5.青岛理工大学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
6. XX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
7. XX学院大创项目立项和结题工作小组名单
8. XX学院2024年项目评审推荐专家信息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