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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2023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和2023年所有立项项目及往年未结题的国创和省创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要求,各学院可根据2024年实际情况提前进入立项申报和项目结题的准备阶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项目立项
(一)总体原则
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坚持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为载体,构建具有理工特色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体系,鼓励全日制本科学生(非毕业年级)开展项目式学习、科研训练、创新训练与创业实践等活动。
(二)项目培育
各学院要在前期大创项目培育的基础上,进一步广泛宣传和引导师生组建团队,积极申报“校创计划”项目,尤其鼓励跨学院、跨专业学生组建团队申报,尽力扩大本科学生参与的覆盖面。优秀项目学校可推荐至山东省教育厅参评“省创项目”。
(三)申报类型
2024年“校创计划”依旧实行项目制管理,类型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四)申报要求
1.立项计划。本次“校创计划”立项按照“能报尽报、全面覆盖”的原则,鼓励各学院广泛发动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积极申报校级项目。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国创计划”“省创计划”立项推荐规则,形成2024年校级大创项目各学院申报任务分配表,(详见附件1)。
2.申报条件。每个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总人数不低于2人,不超过6人,每个学生仅允许主持或参与一个项目申报,项目负责人和成员均为在校本科生,2024届毕业生只能参与项目申报(不能担任项目负责人),未结题项目负责人不允许申报。每个项目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第一指导教师必须为校内在编在职人员,且至少有一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准备材料。项目负责人根据申报要求,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认真做好选题,根据项目类型填报项目申请书(附件2-附件4,参考2023年申请书模板)。
二、关于项目结题验收
(一) 结题验收范围
本次结题验收的范围为2023年参与立项的所有项目、2023年以前立项且尚未结题的国创、省创项目(结题项目清单见附件5)。
(二)项目材料准备与结题验收标准
1.按项目实施进度,2023年立项的各类项目已进入中期报告阶段,学院需联系各项目负责人,按时在山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http://cxcy.sdei.edu.cn/cxxl/Index)填报项目季度报告、中期检查报告(相关模板见附件6-7)。
2.根据《青岛理工大学大学生创业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项目结题合格标准,各项目负责人可根据项目类型提前准备结题材料。结题验收标准:
创新类项目:在完成一篇调查报告的基础上,至少完成以下成果之一:
1)至少1篇论文(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负责人为第二作者,指导教师为通讯作者)
2)至少一项研发专利(负责人为第一发明人)
3)团队至少有一个实物模型
4)负责人参加三大赛(互联网+、挑战杯课外学术竞赛、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并入围校赛
5)负责人参加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并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需提供和项目相关的参赛证明)
6)负责人参加中国高教学会目录内学科竞赛,并获得省级以上奖励(需提供和项目相关的参赛证明)
创业类项目:在完成一篇调查报告的基础上,至少完成以下成果之一:
1)负责人参加三大赛(互联网+、挑战杯课外学术竞赛、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并入围校赛
2)负责人参加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并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需提供和项目相关的参赛证明)
3)负责人参加中国高教学会目录内学科竞赛,并获得省级以上奖励(需提供和项目相关的参赛证明)
4)项目负责人注册公司并获批科技型中小企业
三、其他
后期材料报送工作待山东省教育厅下发正式通知文件后另行通知。其他未尽事宜,联系人:李龙85071559;陈婧妍 86759920。
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