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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院:
荣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青岛理工大学设立“荣华创新创业基金”,定向表彰在创新创业教育及实践活动中表现优秀的教师和学生。按照荣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青岛理工大学签订的“荣华基金”协议书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优秀教师与优秀学生的评选要求通知如下,请相关学院认真做好评审推荐工作。
一、面向对象及奖励标准
(一)评选对象及人数
土木工程学院、管理工程学院、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和商学院参与创新创业活动的教师和学生。每个学院推荐优秀教师2人、优秀学生4人。
(二)奖励标准
“荣华创新创业基金”奖励标准:优秀教师1000元/人,优秀学生1500元/人。
二、评审材料起止时间
所有参评师生的研究成果或赛事奖项,均应在2021年9月至2022年8月期间。
三、评审条件
(一)优秀创新创业指导教师评审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热心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
2.作为首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
3.作为首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获批国家级立项并完成结题;
4.作为首位指导教师,在中国高教学会2021年度、2022年度发布的目录内学科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及以上奖项(不含优秀奖);
5.教师(首位)发表关于创新创业教育类的核心期刊论文等;或者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到市级及以上(不含校级)创新创业教育类研究课题等。
申请人必须符合条件1,且至少具备2、3、4、5中一项;提供成果获奖证明材料,学院查验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审核存档复印件。
(二)优秀创新创业学生评审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创新创业类活动,学习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综合排名不低于前50%;
2.作为主要负责人(前2位),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
3.作为项目负责人(首位),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获批国家级立项并完成结题;
4.作为主要负责人(前2位),参加中国高教学会2021年度、2022年度发布的目录内学科竞赛,获得国家级及以上奖项(不含优秀奖);
5.学生发表关于科技创新的论文;或成功授权发明专利;或注册成立科技型创业公司,带动学生创新创业,发挥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审核与公示
1.学院初审公示。学院对申请人申请条件进行初审,初步确定学院推荐人选名单,并在学院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创新创业学院。
2.学校审核公示。学校对各学院推荐的“荣华创新创业基金”优秀师生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审核通过的获奖师生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荣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备案。
五、材料报送与要求
1.申请优秀教师项目人员须填写《“荣华创新创业基金”优秀教师推荐表》(附件1),提供成果复印件(学院查验原件);
2.申请优秀学生项目人员须填写《“荣华创新创业基金”优秀学生推荐表》(附件2),提供成果复印件(学院查验原件);
3.以学院为单位汇总申报材料,审核合格后推荐;并填报《“荣华创新创业基金”优秀师生推荐汇总表》(附件3)。
4.各学院于2023年3月24日前报送推荐上述推荐材料,要求:附件1、附件2、附件3报送纸质版一式一份(个人签字、学院盖章);附件3电子版报送指定工作邮箱。
六、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李良洁 85071559
办公地址:嘉陵江路校区C1-3 203B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
工作邮箱:qutchuangye@163.com。
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