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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职能部门、教学院部、直属单位、临沂校区:
为进一步推动内涵式建设,推进“十三五”规划和综合改革各项目标圆满完成,确保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目标任务顺利实现,根据《青岛理工大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结合学校2019年度党政工作要点和“十大工程”推进实施方案,现就做好2019年学校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及申报范围
(一)立项原则
以“学校改革与发展规划研究”为主,开展管理研究、决策咨询研究、高等教育理论研究等。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创新,突出科学性、前瞻性、建设性和实效性。
(二)申报范围
1.高等教育与发展规划研究。包括:综合改革专项研究;“十大工程”推进研究;二级单位目标管理与考核研究;“十四五”规划指标体系研究;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研究;高校合作办学与对外交流研究;新时代山东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等。
2.党的建设研究。包括:围绕中心抓党建工作研究;创新基层党建工作方式方法研究等。
3.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研究。
二、课题类别及条件
(一)课题类别
1. 一般课题。指在加强党的建设、提升学校竞争力,特别是在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综合改革、落实第三次党代会目标任务、深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二级单位目标管理与考核过程中产生一定作用的项目。成果具有一定创新性。
2. 重点课题。指在加强党的建设、提升学校竞争力,特别是在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综合改革、落实第三次党代会目标任务、深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二级单位目标管理与考核过程中提出具有全局意义、取得实质性成效、有重大创新的研究课题。
(二)申报条件
1. 凡我校教师、管理人员均可依据本办法规定,提出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的立项申请。
2. 课题申报人必须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独立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具有前期研究基础和研究成果。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目标明确,思路清晰,具备按计划开展研究的基本条件。
3.申报人必须是课题实际负责人,每人限报一项。已承担学校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的,须在课题通过结题验收后方可申报新课题。
4.已获得学校及市级以上资助的研究课题,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题目再次申报。
5.选题应契合参考指南(附件2)。
三、立项数量及方式
(一)立项数量
拟立重点课题5—8项,一般课题15项左右。具体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立项方式
结合学校改革发展实际,依据参考指南,自愿申报,经专家组评审确定,学校安排经费支持。
(三)申报程序
1. 项目主持人围绕课题参考指南选题,填写《青岛理工大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向学校提出申请。
2. 发展规划处、组织部、创新创业学院负责审核课题主持人及成员申报资格、审核研究内容是否在规定范围内及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等。
3. 组织遴选。
4. 公示。
5. 发文公布立项结果。
四、课题管理
(一)研究期限
学校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研究时间一般为一年,确因研究需要,由课题组提出延期申请,延期时间不得超过半年。
(二)过程监督
实行过程管理和目标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机制。未按计划完成进度的,由学校督促整改,整改无明显成效的予以撤销。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由课题负责人第一时间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青岛理工大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事项变更申请表》报发展规划处审批备案:
1. 变更课题负责人;
2. 更改课题名称;
3. 更改成果形式;
4. 延期结题(应在规定结题期前三个月提出申请);
5. 终止课题研究;
6. 其他重要事项的变更。
(三)结题验收
学校每年十月份集中组织上一年度立项课题的结题验收工作。
五、材料报送要求
有意申报者请于7月15日前将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青岛理工大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3)一式7份(其中原件一份,每份申报书左上角均须标明类别)分类送相关部门。
(一)高等教育与发展规划类研究课题
纸质版送市北校区图书科技楼1101房间;电子版发至fzghc@qtech.edu.cn.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85071983
(二)党的建设类研究课题
纸质版送市北校区图书科技楼1716房间;电子版发至zzb@qtech.edu.cn.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85071021
(三)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类研究课题
纸质版送市北校区图书科技楼209房间;电子版发至qutchuangye@163.com 联系人:纪老师;联系电话:85071559
发展规划处
20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