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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号:青人社字〔2024〕88号
一、问:哪些人可以申请成为青岛市创业导师?
答:(一)征聘范围:
1.熟悉国家各项创业扶持政策,对创业活动有管理、指导、服务职责,志愿义务提供公共创业指导服务的政府部门相关业务负责人;
2.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科研开发推广机构从事创业工作研究和指导服务,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授、专家,及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具有成功科技转化经验的相关人员;
3.法律、会计、经济咨询等社会服务机构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有5年以上从业经历的业务负责人;
4.在经济相关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或具备一定专业技术能力,在所在地区行业、专业中有显著业绩并具备一定社会知名度,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5.自主开办企业5年以上并保持一定的利润增长,具有丰富创业指导工作经验的创业成功人士;
6.取得国家、省级颁发的创业指导类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具有丰富创业指导工作经验的人员;
7.具有产业园、孵化器等运营与管理经验5年以上的相关园区负责人;
8.我市行业商协会主要负责人。
(二)征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心公益创业指导服务工作,自愿分享创业经历和创业实践经验。
2.熟悉国家及地方有关创业就业政策法规,有较高的政策理论素养和专业技术水平,熟悉企业管理和市场运作规律。
3.在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创办或管理企业等方面有丰富经验或专业特长,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和沟通能力,具有丰富的授课、指导经验。
4.身心健康,有饱满的创业服务热情,能够服从安排,积极参加创业服务活动,并保质保量完成服务指导工作。
5.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能够保守创业者和帮扶企业的商业秘密。
二、问:申请成为青岛市创业导师之后,需要参与提供什么服务?
答:1.项目评估。参加孵化基地(园区)及各类创业指导(培训)机构组织的创业项目评审(评估)、创业活动评比等工作,对创业项目或孵化企业进行评审和论证,提出创业项目改善意见及建议。
2.结对帮扶。创业导师与创业帮扶对象结对,通过上门指导、座谈、电话、电邮等多种方式,开展“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创业帮扶和指导工作。
3.培训授课。担任专题培训或讲座授课嘉宾,帮助创业者进一步树立正确的创业意识和竞争意识,熟悉创业相关的工商、税务、金融、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项目规划、企业管理等方面知识和创业企业扶持政策。
4.咨询指导。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政策咨询解读、创业手续办理、企业经营运作、项目策划、开业指导、市场分析、经营管理、信贷融资等方面的咨询指导。
5.课题研究。就创业相关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并形成书面材料,为政府相关部门制定政策、进行决策提供专业性意见。
6.其他创业活动。参加政府部门、高校或有关机构组织的其他创业相关活动,如创业大赛、创业论坛、创业宣讲等。
三、问:申请成为青岛市创业导师之后,通过什么方式提供服务?
答:1.集中服务。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安排。
2.结对服务。由创业者根据实际需要通过“青创通·青岛市创业服务云平台”在线申请,通过系统匹配创业导师或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安排。
3.主动服务。由创业导师根据实际自发组织开展公益性创业指导服务活动。
4.受邀服务。由相关部门发出邀请,创业导师提供公益服务。
四、问:如何成为青岛市创业导师?
答:在青岛市创业导师征集期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通过“青创通·青岛市创业服务云平台”网站提交创业导师申请表和相应资质证明材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人资格条件、业绩材料等进行审核评定,择优选聘创业导师,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批次公布创业导师名单,并颁发聘任证书及创业导师工作证。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3日